《节水灌溉技术规范》水利部水科技[1998]127号文批准(江桦 上传)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米乐体育app官方下载ios版

  2专用集流面应采用集流效率高的防渗材料铺设,蓄水窖(池)一定要采取防渗措施。

  6渠道防渗率,大型灌区不应低于4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5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70%;井灌区如采用固定渠道输水,应全部防渗。

  2.0.3节水灌溉工程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及环境评价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最佳方案。节水灌溉工程的形式应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特点和农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选择。

  2.0.4平原区灌溉面积大于100hm2、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50h㎡的节水灌溉工程,宜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设计两个阶段进行。面积小的工程可合为一个(设计)阶段进行。

  7.0.2节水灌溉应使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提高灌溉水的产出效益。

  7.0.3实现节水灌溉后,粮、棉总产量应增加15%以上,水分生产率应提高20%以上,且不应低于1.2kg/

  8.0.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其他指标达到本规范规定,可认定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

  4.0.3旱作物、果树、蔬菜等灌溉用水量应按产量高、水分生产率高的节水灌溉制度确定。

  4.0.4水资源紧缺地区,灌溉用水量可根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水的敏感性,采用灌关键水、非充分灌溉等方式确定。

  5.0.1渠系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5;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5;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5;井灌区采用渠道防渗不应低于0.9,采用管道输水不应低于0.95。

  10田间水利用系数--净灌水定额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单位面积灌水量的比值。

  11渠道防渗率--灌区固定渠道最大过水表面积中防渗面积与总表面积比值,以百分数计。

  12膜上灌--在地膜栽培的基础上,利用地膜输水,通过放苗孔和膜侧旁渗给作物供水的灌水方法。

  13注水灌(含坐水种)--利用专门设备将一定量的水注入土中,提高土壤墒情,满足种子发芽和保苗需水的一种局部灌水方法。

  基于生产实践的需要和对节水灌溉形势的正确分析,1990年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布置了节水灌溉标准的研究任务,旨在进行探索,积累经验。1994年又组织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就节水灌溉标准问题开展一同研究、讨论,形成规范的雏形,1996年底完成规范编写提纲。1997年初,编制任务正式下达之后,在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主持下,编写组立即开始工作,1997年4月底完成初稿,经两次征求意见补充修改后,于1997年12月初完成征求意见稿,12月底完成送审稿,并于1998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专家审查。SL207-98《节水灌溉技术规范》分总则、工程规划、灌溉水源、灌溉用水量、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工程与措施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效益、节水灌溉面积,共8章40条和2个附录。它既反映中国现阶段水平,又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既坚持高起点、高要求,又注重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既重视水利建设规范的共性,又突出节水灌溉的特点,充分吸收了我国节水灌溉发展中的先进的技术和成功经验。

  1.0.4承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单位一定要持有丙级(含)以上水利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承担工程的施工安装单位一定要持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装许可证。节水

  灌溉工程应选用经过法定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不得使用无生产厂商、无生

  1.0.5节水灌溉工程应建立完整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切实发挥节水增产作用。

  2.0.5节水灌溉工程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报告、概算书及工程布置图。灌溉面积在333hm2(含)以上的工程布置宜绘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形图上,面积小于333hm2的宜绘制在1/2000~1/5000的地形图上。

  2.0.6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与道路、林带、供电等系统,以及居民点的规划相结合,充分的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设施,并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置排水系统。

  3.0.1节水灌溉工程应优化配置、合理规划利用水资源,发挥灌溉水源的最大效益。

  3.0.2节水灌溉应充分的利用当地降水。井灌区应防止地下水超采;渠灌区应收集利用灌溉回归水;井渠结合灌区应通过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合运用,提高灌溉水的重复利用率。

  3.0.3用微咸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采用咸、淡水混灌或轮灌;用工业或生活污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一定要经过净化处理,达到灌溉水质标准,方可用于灌溉。

  8.0.3节水灌溉工程面积与节水灌溉措施面积不得重复统计。在同一灌溉面积上,采用多种节水灌溉工程或措施时,只能依主要工程或措施统计一种。

  1节水灌溉--用尽可能少的水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农作物产出的一种灌溉模式,目的是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节水灌溉的内涵包括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输配水系统的节水、田间灌溉过程的节水、用水管理的节水以及农艺节水增产技术措施等方面。

  1.0.1为了使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一个合理、可行、统一的衡量尺度,促进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必须注重效益、保证质量、加强管理,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

  1.0.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田、菜地、果园、苗圃和草场等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和评价。

  7.0.1节水灌溉应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水稻灌区应格田化,不得串灌。格田规格平原区以长60~120m、宽20~40m为宜,山丘区可根据地形作适当调整。

  2旱作物灌区应平整土地,其畦田长度不宜超过75m;畦宽不宜大于3m,并应与农机具作业要求相适应。

  1.0.6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地形、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材料、设备、社会经济情况与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基本资料。

  2.0.2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农村发展规划相协调,采用的节水技术应与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相结合。

  1渠道输水灌溉工程,渠道符合本规范5.0.l或6.0.1的规定,田间符合本规范5.0.2或6.0.5的规定。

  2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管道符合本规范5.0.1或6.0.2的规定,田间符合本

  2灌溉回归水--在农田灌溉中,流经渠系和田间的地表水流和地下水渗流回流到下游沟渠或河道中的灌溉余水。

  3薄、浅、湿、晒灌溉--一种水稻节水灌溉模式,其技术要点是:薄水插秧、浅水返青、薄湿分蘖、晒田蹲苗、回水攻胎、浅薄扬花、湿润灌浆、落干黄熟。

  4控制灌溉--在水稻返青后的各个生育阶段,田面不再建立水层,根据水稻生理生态需水特点,以土壤含水量作为控制指标,确定灌水时间和灌水定额的节水灌溉模式。

  1动水测定法。根据渠道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渠段,中间无支流,观测上、下游两个断面同一时段的流量,其差值即为损失水量。在选择典型渠段时,其长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防渗渠道断面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地下水位较高和有防冻要求时,可采用宽浅式断面。

  3.0.4在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250mm的旱地农业区,采取一定的措施集蓄雨水作为灌溉水源时,水源工程规模一定要经过论证,满足雨季能集蓄灌溉要求的水量。

  4.0.节水灌溉工程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正常水文年份单位面积用水量应较建成前节约20%以上。

  1应有可靠水源和取水、运水设备,注水灌设备和供水量应满足作物在最佳时期内播种和苗期灌水的要求,且灌水均匀。

  3水源至田间的运水距离,采用畜力运水,不宜大于200m,采用机械运水,不宜大于500m。

  7非充分灌溉--在作物全生育期内不能全部满足需水要求、旨在获得总体最佳效益的灌溉模式。

  8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的水量(或流量)与渠道引入总水量(或流量)的比值。

  5.0.2田间水利用系数,水稻灌区不宜低于0.95;旱作物灌区不宜低于0.90。

  5.0.3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0;井灌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区、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

  5.0.4井渠结合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可根据井、渠用水量加权平均按附录B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