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领导参访

  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投资201082.27万元(环保投资622万元),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示范基地中2号区域地块内建设50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址分南北两个区域(中心坐标北场址为:

  东经87°39′45.13″,南场址为:北纬44°25′14.03″,东经87°42′12.54″),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组件方阵、箱变、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集电线瓦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共安装1048320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160个3.125兆瓦光伏发电子方阵(南区109个,北区51个),每个方阵布置1台3125千瓦逆变升压一体机。项目设21回35千伏集电线千伏光伏汇集站(汇集站单独评价,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进场道路长4千米,场内道路长44千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52.7公顷,临时占地1.9公顷,设1处施工营地,主要建设材料加工区、施工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原状。施工全套工艺流程配备3台100千瓦柴油发电机,柴油由专用加油车拉至现场直接加注,不设置柴油储罐。项目生活区冬季供暖采用电供暖。(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四)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施工现场采用带有焊接烟尘净化器的焊接机。

  (五)项目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六)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的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七)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用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处理;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浇灌光伏阵列支架下的荒漠植被。

  (八)项目箱变下方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每个2立方米),变压器在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定期委托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九)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渗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

  (十)施工期结束后,临时材料加工区、施工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临时设施全部移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生态恢复、废弃物清理,建设期剥离的表土用于生态恢复。

  投资144909.2万元(环保投资1282万元),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乡梧桐窝子村北沙窝建设30万千瓦光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区及220KV升压站。光伏阵列区最重要的包含光伏阵列、箱变、组串式逆变器、集电线瓦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安装646880块光伏组件,配置35千伏/3300千伏安箱变90台,35千伏/3000千伏安箱变1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1000台。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主变规划容量为3×240兆伏安,本期建设容量为2×240兆伏安,升压站内建设220千伏配电装置,规划220千伏出线回。升压站站区主要构筑物包括综合楼、35千伏及二次舱、主变压器、事故油池(70立方米)、附属用房、污水处理装置等。进场道路长550米,场内道路长47千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40公顷,临时占地3.75公顷,设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建设砂石料堆场、施工组装场地及材料加工区、组件支架堆场、综合仓库区、施工生活区等,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原状。项目生活区冬季供暖采用电供暖。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项目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五)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的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六)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排入升压站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满足《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

  (七)升压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八)项目箱变下方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每个4.5立方米),变压器在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变压器事故排油经事故油管路收集后,排入升压站事故油池(70立方米),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九)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渗事故油池、危废暂存

  (十)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宿舍、材料堆放场、机械停放场、材料加工区等临时设施全部移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生态恢复、废弃物清理,建设期剥离的表土用于生态恢复。

  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44°25′14.03″,东经87°42′12.54″),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组件方阵、箱变、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集电线瓦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共安装1048320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160个3.125兆瓦光伏发电子方阵(南区109个,北区51个),每个方阵布置1台3125千瓦逆变升压一体机。项目设21回35千伏集电线千伏光伏汇集站(汇集站单独评价,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进场道路长4千米,场内道路长44千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52.7公顷,临时占地1.9公顷,设1处施工营地,主要建设材料加工区、施工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原状。施工过程配备3台100千瓦柴油发电机,柴油由专用加油车拉至现场直接加注,不设置柴油储罐。项目生活区冬季供暖采用电供暖。(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处置。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四)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施工现场采用带有焊接烟尘净化器的焊接机。(五)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六)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七)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用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处理;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浇灌光伏阵列支架下的荒漠植被。(八)项目箱变下方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每个2立方米),变压器在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定期委托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废弃电池组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

  (九)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渗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十)施工期结束后,临时材料加工区、施工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临时设施全部移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生态恢复、废弃物清理,建设期剥离的表土用于生态恢复。

  投资144909.2万元(环保投资1282万元),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乡梧桐窝子村北沙窝建设30万千瓦光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区及220KV升压站。光伏阵列区主要包括光伏阵列、箱变、组串式逆变器、集电线瓦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安装646880块光伏组件,配置35千伏/3300千伏安箱变90台,35千伏/3000千伏安箱变1台,30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1000台。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主变规划容量为3×240兆伏安,本期建设容量为2×240兆伏安,升压站内建设220千伏配电装置,规划220千伏出线回。升压站站区主要构筑物包括综合楼、35千伏及二次舱、主变压器、事故油池(70立方米)、附属用房、污水处理装置等。进场道路长550米,场内道路长47千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40公顷,临时占地3.75公顷,设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建设砂石料堆场、施工组装场地及材料加工区、组件支架堆场、综合仓库区、施工生活区等,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原状。项目生活区冬季供暖采用电供暖。

  -2022)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处置。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项目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五)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的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六)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排入升压站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A级标准后,灌溉季节用于升压站办公生活区绿化,冬季排入70立方米的防渗储集池中存储;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浇灌光伏阵列支架下的荒漠植被。

  (七)升压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有关要求。

  (八)项目箱变下方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每个4.5立方米),变压器在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升压站变压器事故排油经事故油管路收集后,排入升压站事故油池(70立方米),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废弃电池组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

  (九)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渗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十)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宿舍、材料堆放场、机械停放场、材料加工区等临时设施全部移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生态恢复、废弃物清理,建设期剥离的表土用于生态恢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