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水标准合集

发布时间:2024-02-07 来源:新闻中心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 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合使用的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 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 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 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合使用的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 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 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 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 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 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 800m3/亩.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 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合使用的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 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 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 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合使用的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 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 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 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 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 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 800m3/亩.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 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合使用的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 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 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 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 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 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 800m3/亩。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 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合使用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 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 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 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 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 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 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 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 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 800m3/亩.年;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 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 年。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其用量 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 染、保障人体 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合使用的范围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 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 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 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 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 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 溉。 2 引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18 污水 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 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合使用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 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

  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 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

  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 CJ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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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 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

  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 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因地区和作物不同而异。以 下是一般性的标准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在真实的操作中,应结合当地的真实的情况和作物 对水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农田灌 溉水的源头一定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尽可能选用水质较好的 径流、地下水、降雨等水源。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 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合使用的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 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 与 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 生 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 灌 溉。 2 引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 一类是指 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 灌溉量:水田 800 方/亩年,旱田 300 方/亩年。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 用水的补充水源, 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Standardforirrigationwaterpuality GB5084-2005 代替 GB5084-92 国家环境保护局 2005-07-21 批准 2006-11-01 实 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 产品污染、 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农业灌溉排水标准是指在农业生产中对灌溉水和排放水的质量和 数量进行规范和监管的一系列标准和管理措施。农业灌溉排水标准的 执行对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首先,农业灌溉排水标准要求对灌溉用水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 其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对于灌溉用水质量不达标的情况, 要求农民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净化,以保证作物生产的健康和安全。

  其次,农业灌溉排水标准还要求对排放水进行可持续利用和处理。 在排放水量方面,要求农民在生产中控制水量,进行科学合理的农业 生产。对于排放水质问题,要求农民采用有效的处理技术,减少对环 境的污染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