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灌通线上媒体交流会回顾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技术支持

  滴灌通是一个创新事物,发展迅速,近日受到市场关注。10月25日,滴灌通邀请了20多家媒体,举行了滴灌通线上介绍交流会。滴灌通创始人李小加和张高波就公司整体业务模式和愿景,以及业务进展进行了详细介绍和交流。本文为有关内容的精要整理:

  (有关滴灌通创立以来主要发展里程碑阶段,创始人与市场的沟通,欢迎各位关注本号的“创始人说”栏目或登陆公司官网查看相关内容)

  滴灌通的使命和愿景是连接全球资本和中国小微企业,让大钱进小店,建立一个全新的市场。滴灌通收入分成模式,让零售、餐饮、服务、文体等消费行业的门店也能够获得投资,获得承担经营风险,并且灵活可负担的长期资金,以助力他们的发展。

  DRC是英文 Daily Revenue Contract 每日收入分成合约的缩写,代表滴灌通和门店签署的每一份合约,约定了投资和未来门店收入分成的关系,包括: 投多少钱?分享门店收入多大的比例?分多长时间?分成比例如何调整?等等。

  收入分成合约不是贷款,投资承担经营风险。如果经营失败,门店没有偿还投资额的义务,投资人承担投资损失。需要非常注意的是,在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不因还款人的偿还能力而转移,同时资金提供者也具有追逃资金的权利。这样的法律关系在收入分成合约中并不存在。例如,从合约生效后第1天到合约结束前的最后1天期间,任何时间点上,门店因意外失火而关闭,门店没有一点偿还义务。再比如,2022年的极端情况,因疫情管理而处于长期关店状态的门店,最终无法维系而闭店。DRC承担经营风险,但它也不是“股”,不享有股东权利,不参与分红,更不会享有股权增值的好处。DRC仅依据合同的约定,分享门店在未来一段时间、特殊的比例的收入。

  DRC模式有“三盏灯”,第一是Daily,投资行为和回款可以细化到每天。第二,在无纸化消费的环境下,门店的Revenue非常透明,所以只看Revenue,不考虑成本项目。第三,Contract是以合同形式进行,简单明了。这三盏明灯也是三道曙光,照亮了一个新的天地。

  这已经不是传统金融的逻辑,就是普普通通开店的生意逻辑,联合经营有明确基于合法合规的联合经营协议约束的经济关系,开店生意的逻辑是基于这个建立的。传统投资者往往只关注股债的逻辑,但收入分成模式其实很早就存在于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当中。滴灌通所做的就是,把这种收入分成的方式数字化、标准化,用高效和低成本的方式来做。

  国内外市场上除了债和股以外,还有别的的投资方式。滴灌通收入分成模式的本质是开店做生意的合约模式。业主、开店者和滴灌通三方一起开店做生意,即业主出店铺,滴灌通出钱、开店者出力运营管理,这是一种联营关系。

  传统金融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第一是信息的准确和真实,第二是交收的安全和保障,在传统金融里,要靠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和机构的服务才能解决,所以只有大公司融资才能够付得起,小微企业负担不了这样的成本。

  随着中国数字化革命的深入和普及,使得今天的小店至少在收入端已经实现了基本的数字化,所以在数字中国的大环境中,让大钱进小店,不仅成为了可能,而且还可能是一种特别好的方式,能够最终靠“每日收入分成”的模式来提供服务。比如三兄弟开店,大兄弟有个铺,二兄弟有点钱,三兄弟愿意干活,就像业主、开店者和我们三方一起开店做生意,是简单的经济关系。这一个模式只有在数字中国,即数字化革命如此彻底、如此普及和深入的时候开展,从现在的结果看来,滴灌通跑通了这个新模式。

  由于滴灌通模式是投资,不是贷款,因此不存在利率利息的问题。就好比买腾讯的股票,股票收益是多少,要把它换成利率怎么换?因为收入存在每日的上下浮动,甚至突然停止,因此投资收益有着非常明显的权益性特征。

  有人说当企业或个人破产时,贷款也可以不还,因此,经营失败不履行还款义务,并不能说明它不是债。注意这里偷换了一个概念,即如果是贷款,债务人有一个还款义务,只是他没有能力履行,通过破产,逃掉了还款义务,但破产是有严重信誉代价的。使用DRC融资,经营失败,是没有还款义务的,这是本质的区别。

  监管关注的是非法集资、无牌经营、违规借贷、虚假披露、金融欺诈、财务造假……这些滴灌通一个都不沾,且滴灌通的投资者来自海外,都是机构投资的人,也没有借贷,因此利率也无从谈起。

  现阶段,滴灌通主要通过联合餐饮、零售、生活和文体服务等领域的连锁品牌和技术/软件服务提供商,通过他们覆盖的品牌店、直营或加盟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9月底,滴灌通已经合作了600多个连锁品牌,联营投资门店超过10000家,投资额超过24亿,投资门店分布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268个城市。

  具体来说,比如某家连锁店有开新店的资金需求,找到滴灌通。滴灌通的投资基础必须是具备数字化获得营业收入信息的能力,同时,拥有目前门店的12个月经营历史。

  面对分散的小微企业,降低风险主要是靠“顺藤摸瓜”,跟着成功的网络走,也就是品牌方、门店,还有地产、供应链等其他关键节点企业,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都不希望生意失败。首先是通过我们推出的这种模式,利用品牌方的控制力来做出合理的选择和风险管控,并且生意一旦进入正常期,收入数据也是基本稳定的。每个门店充分分散,也没有相关的波动性,风险进入到大数法则里面被进一步收窄。

  第一条发展曲线叫“顺藤摸瓜”,跟着连锁品牌走,先找那些已完成了数字化进程的店,然后会先跟他们尝试做几个店,之后发现各种数据都合适,再扩大合作。

  未来的第二条曲线计划“滴灌到根”,根是最坚实的、利益完全一致的,就是店铺的业主。未来可以做租金通、装修通、设备通,每个都能设计为一个最符合三方利益的合约关系。核心就是这个铁三角关系——任何一个店都有业主,有开店的人,有资金需求。通过品牌、供应链等等赋能,锦上添花,用资本把大家像胶水一样连在一起,利益结合在一起。未来,这两条曲线会一起走下去,“顺藤摸瓜”已经很成功了,也能够准确的看出很多数据上的相关性,所以说这将会是我们长期的一个发展路径。

  但因为是新事物,投资者不了解这一个模式,于是滴灌通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先做出了一个样板间,成立了滴灌通的引导基金,先把这个事情做起来。未来则是要通过交易所,组织更多的机构资金,对接到小企业。

  滴灌通通过交易所要做的,就是建立透明公正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做出资产交收有关的一套安排。

  目前计划在2024年初开始向境外交易所合资格投资人公布所投资的资产详情。类似港交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一样,比如一家包子铺的DRC的基础信息会动态公布,便于市场的机构投资的人可随时查看资产合约的钱来自什么地方、又去了哪里,来龙去脉要非常清晰。

  滴灌通通过海外机构募资,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投资内地的店铺,形成每日分成合同即DRC,这相当于滴灌通种出来的麦子,然后把麦子拿到由澳门的滴灌通澳门金融实物资产交易所(滴灌通澳交所)磨成面粉,成为DRO,即Daily Revenue Obligation,这相当于是DRC合同在滴灌通澳交所的托管凭证,类似于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公司,DRO可在滴灌通澳交所进行上市发行及证券交易市场交易等。

  就跟港交所是香港特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一样,滴灌通澳交所则是澳门特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型交易所。受澳门金管局监管要求,滴灌通澳交所目前的主要参与者为国际金融机构投资的人,是特定认可的专业机构投资人譬如基金、银行、保险公司、家办、信托以及其他专业投资者等。

  (有关创始人对于滴灌通澳交所更系统的介绍和说明,请见文末推荐阅读“滴灌通为何需要做一个交易所”)

  内地金融监督管理的核心:第一个是有没有从老百姓手里拿钱,第二个是做的事情是不是放贷业务。滴灌通不是贷款,不涉及内地金融监督管理的这两条原则;但是我们同样受到别的方面的监管,因为我们签的是收入分成的合同,是受合法的联合经营相关法律条例约束的,这是我们所受到的中国内地监管的框架。

  在澳门,澳门特区政府特首批准我们设立的交易所,和港交所法律地位类似,这个交易所受澳门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约束。

  第四个就是国际机构投资人成为滴灌通澳交所参与人,也要符合其它国家的监督管理要求。金融的互联互通,本就是大家要尊重相互的监管规则,同时借助好中间的转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