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2】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新闻中心

  加快交通运输体系升级。深入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快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建设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策略,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到2027年,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城市配送等领域应用,公共交通等领域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车辆。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探索。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重点场所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设施网络体系。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

  提升绿色建筑、绿色建造水平。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城镇新建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近零碳建筑。加快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度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切实推进农业、工业和城镇节约用水。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全方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推动原材料和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全方面推进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全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全面实施循环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纸箱塑料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到2035年,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成。

  1.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全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壮大新能源汽车、商用卫星、节能环保、生物产业等战略新兴起的产业,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智能电网、氢能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新动能。

  2.工业绿色化改造工程。开展清洁生产行动,加快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流程绿色化改造。围绕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3.绿色循环化改造工程。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工业公司、园区优先利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余能利用和工业绿电微电网建设,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行动、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实施余热余压回收、中水回用、废渣资源化等绿色化改造工程。

  4.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快速推进“陆上风光三峡”“山水蓄能三峡”“全域地热三峡”及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华北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因地制宜开展煤改电、煤改生物质。

  5.交通结构优化工程。开展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推进氢燃料电池在公交车、轻重型货车领域商业化应用。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工程,积极打造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深入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实施“氢动吉林”“醇行天下”行动,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6.城乡建设结构优化工程。推动有条件地区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生态城区、重点功能区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在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充分的利用建筑本体及附属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空间资源,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

  7.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程。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工程。推进高效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积极发展集雨灌溉,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支持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推动城镇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和综合利用机制,实现矿区集中化、规模化开发。

  深化山水生态基底和城乡发展建设互融互动,以更高标准守护好吉林蔚蓝天空、清澈河水、康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聚焦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以秋冬季为重点时段,以供热燃煤污染治理、秸秆处置、扬尘精细化管理等为抓手,加强中部城市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聚焦臭氧污染防治,以夏季为重点时段,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污染治理,遏制臭氧浓度上涨的趋势。强化省际间沟通协作、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等联动合作,协同开展燃煤污染、秸秆焚烧污染等区域共性污染问题治理。

  突出重点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秸秆全域禁烧,积极探索秸秆禁烧新模式,推动完善秸秆全量化处置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秸秆变肉”等重大工程,持续提高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能力。深化燃煤污染综合整治,深入推动清洁取暖改造,严控新建燃煤锅炉,高质量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散煤污染治理。深入推动工业污染源治理,以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铸造、石灰等行业炉窑提标改造工程,推进氮氧化物深度治理;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慢慢地增加移动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清洁柴油货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车用汽油品质衡量准则。深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绩效分级,支持创建A级企业。到2027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到27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35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恶臭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垃圾收集、污水集中式处理等设施密闭收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恶臭污染问题。加强餐饮业油烟精细化管理,餐饮服务场所、机关学校食堂等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器。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调查监测,加强金属冶炼、危废焚烧等重点行业排放管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吉林水网骨干工程建设,提高流域水资源供给能力。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力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全覆盖。加快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推动建设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落实水功能区划及管理制度。优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因地制宜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督管理体系。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升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水平。加快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鼓励以县(市)为单位整体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积极地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到2027年,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保持在85%左右,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加强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提升松花江主要支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逐步退还辽河被挤占河湖生态用水。持续推进万里绿水长廊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河湖生态隔离带。深入开展江河源头区涵养林建设,东部源头区重点建设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中部地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带、水土保持林建设,西部地区加强河湖连通、湿地修复,稳定扩大湿地面积。积极应对蓝藻水华等生态灾害。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

  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和焚烧厂飞灰无害化处置。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深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严防各种各样的形式固态废料走私和变相进口。加强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以及各类大宗固态废料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有序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方面推进“无废矿区”建设。到2027年,固态废料产生强度显而易见地下降;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和新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相关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慢慢地增加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与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到2035年,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一定效果管控。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加强生物安全、职业卫生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实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提高公众环境健康保障水平。

  提升声环境质量。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全面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制度。加强噪声源头防控,在相关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等环节,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落实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等要求。明确有关部门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工业生产、道路交互与通行、建筑施工、商业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噪声污染管控,完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做好监测点位优化布局、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和组网运行等工作。

  建设美丽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建设新时代美丽城市。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发挥城市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吉林建设全域覆盖,探索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长春市发挥现代化都市圈核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绿色发展协作,全力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积极地推进共建共享,引领示范美丽城市建设;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推动现代产业集聚与环境品质同步发展,打造产业兴旺、生活舒适的美丽城市建设样板;松原市、白城市以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为契机,充分的利用自然生态本底优势,统筹绿色低碳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转型振兴、活力强劲的生态环境美丽城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充分彰显林海雪原、边境风情,大力推动生态经济发展,建设独具特色、幸福宜居的美丽城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高标准建设生态优美、环境友好的美丽城市。推进美丽城市评估和成果应用。

  建设美丽城镇。快速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力发展县域经济,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和人口流动趋势,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补短板强弱项行动,推动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鼓励各县(市、区)及经济强镇、重点建制镇,结合地域特色、生态特征、环境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多姿多彩美丽城镇。

  建设美丽乡村。深入落实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行动要求。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十县引领、百村示范、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置、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治理为重点,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到2027年,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管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实现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用尽用,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建设“美丽细胞”。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夯实“美丽细胞”工程。深入落实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用能,积极创建美丽机关。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创建美丽校园。发挥社区社会治理“神经末梢”作用,综合整治社区环境卫生,建设美丽社区。推广先进绿色生产理念和管理模式,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物流及循环利用体系,创建美丽园区、工厂、商场、酒店等。发挥家庭社会细胞作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节约家庭资源,建设美丽家庭。

  1.幸福蓝天建设工程。实施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石化、焦化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治理工程。开展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推动大型燃煤锅炉、钢铁、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建设适宜高效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实施散煤清洁化治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秸秆资源综合化利用等重点工程。

  2.魅力碧水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吉林水网骨干工程,推进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引嫩入白扩建工程建设。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备及管网建设、园区及企业污水治理、大型灌区农田退水治理等重点工程。实施“美丽河湖”建设工程,推动河湖水系连通,加快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浑江、辉发河、饮马河等重点干支流河道生态修复,深入推动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加强向海、莫莫格、波罗湖等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

  3.康宁环境建设工程。开展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恶臭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实施大宗工业固态废料、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城市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农村固态废料、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工程。快速推进长春宽城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白山市、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吉林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实施化学物质替代和减排工程。快速推进声屏障设施建设。

  4.宜居家园建设工程。开展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机关、美丽校园、美丽社区、美丽工厂、美丽园区等多领域“美丽细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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